原标题:猪粪直排汇入汉江 养猪场被判赔40万
十堰一养猪合作社产生的猪粪、猪尿,直接被排入干沟河,最终流入汉江。十堰市检察院提起该市首例水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,近日,十堰市中级法院支持诉讼请求,判合作社支付环境治理费40余万元。
十堰市检察院发现,自2008年到2017年7月,该市郧西县魏多成养猪专业合作社未按照环保要求,处理养殖污物和落实环保制度。合作社仅开挖三个未采取任何防渗漏措施的简易渗坑,将猪粪、猪尿直接冲入渗坑。而后,通过与之相邻的河堤底部的两个排污口,直接排入干沟河,最终通过天河汇入汉江。经检测,其排放的废水中化学需氧量、磷、氨氮、粪大肠菌群均严重超标,造成了环境污染,严重侵害了社会公益。
为严控水体污染,维护社会公共利益,2017年12月22日,十堰市检察院向十堰市中级法院提起水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,要求该合作社彻底清理养猪场及蓄粪池中的养殖废弃物,停止违法向干沟河排放污水,赔偿环境修复治理费用。
今年5月18日此案开庭,庭审邀请了市县两级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相关行政单位及养殖户代表等60余人参加旁听。
十堰市中级法院审理后,依法判令合作社立即停止侵害,赔偿其违法排放养殖废水对环境造成的损害40余万元。
昨日,该起公益诉讼的起诉人称,郧西县是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地,具有十分重要的生态环境地位。检察机关正是立足于此,对本案的被告提起了环境公益诉讼,目的在于督促其采取修复措施,恢复生态功能,同时也希望通过本案,引起社会各界对环保的重视。(记者 余皓 通讯员 庹章华 汪萍)
编辑: 陈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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